关于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的通知
作者: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2-06-14
来源:安全管理处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高紧急避险和安全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暑期前安全教育警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观看系列安全教育警示片
(一)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教职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专题网站——“平安校园”板块,观看《生命重于泰山》教育警示视频。
(二)组织师生员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专题网站——“平安校园”板块,学习观看防火、防灾、防诈骗、交通事故等视频素材和警示案例。
二、加强防范电信诈骗安全宣传教育
近日,全省“冒充领导、冒充熟人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学校驻地市此类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受害人多为党政机关领导和国企高管,且损失普遍较大(从几十万到一百多万)。作案手法为:诈骗分子利用微信搜索党政机关驻地或宿舍、各级党校等地附近的手机号,以某领导身份 “添加好友”,当事人通过好友后,诈骗分子便谎称这是政务微信,需要当事人添加私人微信,随即发一个二维码(系诈骗微信),待当事人加上诈骗微信后,诈骗分子首先与当事人聊最近工作、生活情况(受害人信息通过百度、政府网站可以搜索到),在取得当事人信任后,便以家中有急事为由让当事人垫付资金转账,大额资金分批转账。通过公安机关研判,诈骗微信及嫌疑人在境外,且转款十分迅速,追查困难。
(一)迅速学习传达。接到通知后,立即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进行转发,传达到每名教职员工。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在工作例会上作专题部署,更要提高防范意识,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二)防范宣传常态化。各单位各部门要将防骗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要将防诈宣传教育与日常学习教育结合其来,做到常态化,让每名师生员工都掌握防骗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三)实行责任倒查。对接到通知后,不部署、不传达或传达不迅速、不彻底的,导致继续发案的,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将进行全校通报,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领导,直至追究责任。师生员工如发现有可疑微信、电话、QQ的,请及时报安全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6月26日前将安全宣传教育和防诈骗工作落实情况(附件1)报送至办公楼1014,联系人:韩长江,联系电话:88253019。
附件:安全宣传教育和防诈骗工作落实情况
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