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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7    作者:科研处     来源: 科研处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强省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山东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促进和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计划,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拟组织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参照《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选题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鼓励针对我省乃至国家教育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开展研究,强化基础研究,支持跨学科和跨领域研究,不支持教学改革研究(如:高等院校的《XX课程》混合式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XX类专业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等)和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三类。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对职称、学历(学位)不作要求。

3.青年课题申请人为1988年12月6日后出生者,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二)选题要求

1.拟定的题目原则上与《选题指南》中的题目保持不变,也可作微调。

2.根据研究旨趣和基础也可自拟题目。

3.选题类型可根据自己的研究能力自行确定。

(三)其他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列入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网上填报需要添加身份证号,重复申报将会无法录入申报系统),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凡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4.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四、申报数量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项15项。青年课题申报数量不低于分配名额的20%。我校将根据主管部门限额择优推荐。

五、课题经费资助

(一)重点课题2万元。

(二)一般课题1万元。

(三)我校将根据《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科研项目资助和科研成果奖励实施办法》(鲁英才综字〔2023〕3号)予以经费资助。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3年内完成,原则上不超过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教学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相应核减单位申报指标。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本次申报工作的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由申报平台填报课题内容。文件上传要求:匿名活页上传pdf格式,申请书盖章完成后上传pdf格式,文件大小请保持在5M以内。

七、其他

1.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12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前期培育的课题请以指南为依据进行完善。

3.纸质材料收取及系统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甘娟 电话:18595268050 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研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