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有关学院:
2023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已完成,为通过分析数据挖掘日常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同时提高下次数据采集工作质量,现组织开展本年度数据采集总结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总结部门范围
凡有数据采集任务的部门、学院均需进行总结。
具体部门包括: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学质评办、科研处、招生就业处、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后勤处、图书馆、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医学院、工学院、商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等。
二、总结内容要求
(一)总结内容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数据本身存在的问题。与基本办学条件、审核评估指标标准相比,存在指标不达标、达标但处于劣势等问题;与学校十四五规划目标、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要求等学校重大项目存在一定差距等问题。
2.数据问题背后反映出来的工作问题。包括数据相关工作项目日常统计粗放、档案材料归档不规范导致的数据不准确问题,工作管理不到位、标准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二)总结要求
请各部门、学院逐条列出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整改举措。具体结构为:问题1+举措1,问题2+举措2,以此类推。
需给其他部门提出建议的,也请写清楚工作内容、数据项及具体要求。
三、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部门于2023年11月27日前将总结发送至教学质评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娟娟,电话:88251286(内线5286)
教学质评办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