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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发[2008]07号
关于表彰
“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干部”等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2007年,全院各级团组织在上级党、团组织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学院的根本任务,从共青团工作特点出发,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理论学习,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在全院各条战线上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全院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在构建和谐校园,实现学院十一五规划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院团委研究决定:
授予“学前教育学院团总支”等3个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
授予“外国语学院团总支”等3个团总支“先进基层团总支”称号;
授予“06工程技术五班”等47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授予“商学院”等3个团总支“校园文明执勤先进单位”;
授予“学前教育学院”等3个团总支“责任卫生区先进单位”;
授予“经管学院”等3个团总支“早操活动组织先进单位”;
授予“青年志愿者协会”等6个社团“优秀社团”称号;
授予谭鹏等6名同志“优秀青年工作者”称号;
授予方俊芝等116名同志“优秀团干部”称号;
授予王淑芬等1177名同志“优秀团员”称号;
授予姜晓等103名同志“优秀社团干部”称号;
授予王爱霞等101名同志“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
授予王崇华等34名同志“宣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授予戚振等48名同志“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奋发向上,再创佳绩。全院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扎实工作,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学院改革、发展、建设添砖加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青春和力量。
附件:
1、 五四红旗团总支名单
2、 先进团总支名单
3、 校园文明执勤先进单位
4、 责任卫生区先进单位
5、 早操活动组织先进单位
6、 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
7、 优秀社团名单
8、 优秀青年工作者名单
9、 优秀团干部名单
10、 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11、 优秀社团干名单
12、 优秀青年志愿者名单
13、 宣报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14、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单
共青团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委员会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五四红旗团总支 表彰 决定
报:团市委、院党委
发:各团总支
校对:龙新良 打字:谭鹏 共印15份 存档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