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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2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9    作者:     来源:    点击: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转发山东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计函[2012]1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意义

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对进一步增强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有效预防灾害事故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做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作为维护师生利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以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并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有效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紧紧围绕主题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班会,组织社团活动、举办防灾减灾知识讲座、开设防灾减灾知识展板宣传展示、利用校园网宣传防灾减灾知识等,营造良好的校园防灾减灾宣传氛围。

三、积极开展校园防灾减灾演练活动,深入排查治理隐患

各学院将以“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专题讲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板报展示、地震灾害逃生演练、救护技能培训、防灾减灾知识电视片播放等活动。

在“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校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活动,深入查找防灾减灾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完善相关应急措施,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预案,推动防灾减灾和校园安全工作的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重点对教学楼、学生公寓、餐厅、实训中心、机房、实验室、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等人群比较集中的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各单位、各部门请于5月14日12:00以前将“防震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总结情况上报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