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鲁英才综字〔2023〕62号
本办法中的公务接待经费用于支付因行政公务事宜到校产生的各项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各种事项
(一)公务接待范围
本办法所指接待,是上级管理部门到校检查指导、外部院校到校来访、相关业务单位到校执行公务等事宜。以有利于业务交流和学校事业的发展为前提,注重实效。没有实质内容的来访,学校原则上不安排接待。
(二)公务接待用餐形式
工作简餐及接待宴请,标准详见《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三)公务接待费用包含内容
接待用餐/酒、接待物资、客人住宿费、伴手礼、接待租车等。含配合接待人员工作餐,不含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内部宴请费用。
(四)公务接待事项申请
各单位、各部门事项负责人提前一天以上时间从办公平台OA系统内“新建流程”—“公务招待申请”一栏按照要求就行填写提交。
公务接待申请审批
1.校外接待
发起人—党政办公室初审(按照接待规格制定人均标准及总费用)—分管副校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发起人(结束)
2.校内接待
发起人—党政办公室初审(按照接待规格制定人均标准及总费用)—分管副校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后勤处长—后勤餐厅管理—发起人(结束)
公务接待费用报销
各单位、各部门公务接待发起人,按照党政办公室初审及校领导的批示标准执行后,凭发票到党政办公室索要报销单据号,再根据学校财务处报销管理办法进行报销即可。
公务接待要求
1.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以学校名义的宴请,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超过10人以上的,陪餐人员一般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2.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工作餐原则上安排在校内,需在外安排的,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所用酒水、茶叶等党政办公室根据接待级别提供。
3.严格接待用酒纪律。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其他时间饮酒要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学校形象;晚上值班人员参加接待不得饮酒。
4.分管校领导严格审批用餐申请,如不涉对外业务接待,原则上不安排用餐。
公务接待活动其他流程和要求
(一)校内参观申请流程及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提前一天制作参观路线及时间表,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行政科根据申请单位参观需求,对相关参观点下达参观预备通知。
2.各参观点讲解人员要根据下达的参观通知要求,按照接待时间及对象合理调整讲解词,确保讲解的整体效果。
3.校内参观路线和参观点一经确定后不得临时增、减,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增加或减少的,报党政办公室,以便及时做出调整。
会议室申请、布置及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活动负责人提前从办公平台OA系统内“新建流程”—“会议室申请”一栏提交会议室使用申请,申请成功后方可使用该会议室,严禁会议室先使用后申请,避免发生会议冲突。
2.各单位、各部门活动负责人根据活动的内容及参加人员来制作会议议程、人员名单及台签等,按照不同接待规格进行会场布置。
3.在会议室申请成功后布置会场时,各单位、各部门活动负责人对会场布置不明确,会场物品缺少时可与党政办公室行政科人员联系,行政科人员协助该单位做好座谈会会场布置等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
附件
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
类别 |
餐标(元/人/餐) |
工作简餐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10 |
15 |
15 |
接待宴请 |
省厅领导 |
300 |
说明: 1、校内包桌宴请*系数0.8 2、随餐酒费小于人数*餐标 |
处级领导 |
200 |
一般人员 |
100 |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 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