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文件要求,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启动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以全面总结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要求
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充分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具体包括八方面内容: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关单位请按照总体情况、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撰写专项报告。
二、时限要求
报告内容中各项数据须与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的统计口径及数值相一致:教学数据按照学年度计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09.01—2023.08.31);财务、图书和科研数据按照自然年度计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01.01—2022.12.31,与系统填报数据保持一致);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数据统计时限为: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与系统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三、任务分工
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学质评办、科研处、招生就业处、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后勤处、信息技术与管理处、图书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纪检监察办公室、督查室、商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等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撰写质量报告,具体分工见附件1《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表》,模板参照附件3《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模板)》。
同时,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完成附件2《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一览表模板》中的总表及附表的各项数据。
报告编制完毕后,需提交领导签字后的《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说明》(附件4)。
四、材料提交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务必于9月28日前,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含支撑数据总表及附表数据)电子版发送至教学质评办邮箱:[email protected];经领导审核签字后的《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说明》纸质版交至办公楼305。
联系人:王娟娟;电话:88251286(内线5286)。
附件: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件1-4
教学质评办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