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提高管理效率和办学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理机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学院内设机构作相应调整。规范设置以下机构:
一、教学机构
·
o工学院
o商学院(国际学院)
o学前教育学院
o医学院
o设计学院
o音乐舞蹈学院
o马克思主义学院
o通识教育学院
o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o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党政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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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校领导
o党政办公室
§行政科
§机要科
o党委组织部
o党委统战部
o党委宣传部
§融媒体中心
o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科
§劳资科
o教务处
o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校团委
§学生管理科
§思想政治科
§宿舍管理科
§大学生资助中心
§教室管理中心
o科研处
o招生就业处
o财务处
o后勤处
§事务科
§资产科
§校医院
o安全管理处
o督查室
o纪检监察办公室
o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o信息技术与管理处
o图书馆
§采编信息部
§读者服务部
o招采中心
o工会(妇委会)
o北校区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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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