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明: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当月薪资中个人所得税款计算基础:2024年1月1日起至当前月工资发放区间,累计薪资、校内取得劳务费总和。如有疑问,可在新办公平台中发邮件至财务处王青或拨打18595268075电话咨询。
2.考勤和请假规定执行鲁英才综字〔2019〕29号文件:关于印发《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规定》、《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员工手册》内容。
3.员工通过集团ERP系统可以查询工资明细。
查询路径:http://218.28.29.24:8090----e-HR---自助服务---我的薪资---查询
一、月度考核与考勤统计:
1.本月工资发放区间9月1日-9月30日,共21个工作日。
2.新入职人员和离职人员工资各项按天计算。
3.长假返岗月份和长假离岗月份按照出勤天数按天计算。
4.本月为假期月,岗位工资依据出勤天数折算,并依据假期出勤天数发放假期加班补助50/天,体现在岗位工资(假期)中。
二、辅导员超工作量补贴:
为体现学校对辅导员工作的肯定,自2022年9月起,调整辅导员超工作量补贴的发放标准,超过标准带班人数20人以上的分段计发超工作量补贴,不满标准带班人数20人以上的产生相应的折算扣款,在标准带班人数20人以内上下浮动的不予扣款也不予发放超工作量补贴。如有疑问在新办公平台发邮件至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邵颖慧咨询。
三、考勤考核:
签卡次数按季度累计扣款,季度签卡满3次按迟到1次,考核30元,签卡满6次记旷工半天,签卡满9次记迟到1次+旷工半天,签卡满12次记旷工1天,以此类推。
四、调整工资:
此项目为特殊调整工资项目,如有疑问在新办公平台发邮件至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邵颖慧咨询。
五、兼职津贴:
1.因预算科目调整,自2022年5月起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基层团委书记、年级长岗位补贴均不随工资发放,将单独打卡发放。
2.自2023年2月起,担任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的人员不再补贴课时,以兼职津贴的形式在每月工资中发放,(若同时担任教研室主任和专业负责人两个职务,则遵循就高原则发放),学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按原标准的1.5倍发放。
六、原工资补差(固定):
自2022年5月,“保留工资”与“特殊津贴”两个项目合并为“原工资补差(固定)”一个项目。
七、原工资补差(浮动):
自2022年5月,根据《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党委会会议纪要8号》内容,执行发放思政教师补贴(假期月不发,其他月份正常发放),因预算科目调整,自2022年11月起思政教师补贴不随工资发放,将单独打卡发放,本月正常发放。
八、招生奖金:
每年1月会重新核定发放人员及金额,名单依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发放,本月招生奖金发放人员按2024年新名单执行。
九、资产管理员补贴:本月正常发放。
十、教学劳务费:
本月工资中发放的劳务费为《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费用》、《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费用》,发放名单及金额以归口部门提供的为准,如有疑问,可咨询教务处。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每月发放工资时会同时发布工资发放说明,请教职工认真阅读,如对工资有疑问,请使用新办公平台发邮件至邵颖慧(邮件主题:工资疑问+工号+姓名),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会尽快核实您提出的疑问并给予回复。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