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8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工作,以全面总结我校本专科教育教学情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2024年有毕业生的本科、专科专业均需撰写报告,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编制内容要求
1.报告既要反映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基本情况,又要体现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理念、新措施、新方法、新成果。
2.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培养目标与规格、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与特色、培养质量、毕业生就业创业、专业人才社会需求分析及专业发展趋势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应对举措等(格式模板见附件2),具体模块及相关问题说明请分别参照附件3(本科)和附件4(专科)。
3.报告中应尽可能编入各专业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
(三)数据统计要求
1.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要以客观数据为依托,有关数据须真实准确,采用文字、图表相结合的形式,直观反映专业人才的培养状况。
2.本科各项数据须与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的数据保持一致。
3.报告中所需教学经费、图书、就业率等数据近期会统一提供给各学院。
报告编制完毕后,需提交领导签字后的《2023-2024学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说明》(附件5)。
(四)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时间:请务必于10月31日前提交材料。
2.提交形式:各教学单位将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email protected]。经领导审核签字后的《2023-2024学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说明》纸质版盖章交至办公楼三楼教学研究与服务中心。
(五)其他要求
1.格式要标准规范。请务必参照报告模板格式要求规范撰写,语句通顺连贯、标点使用正确。
2.内容要符合要求。要紧扣所列内容,全面梳理上一学年人才培养各环节的经验与成效,避免答非所问。
3.突出专业特色与亮点。要根据各专业实际,认真总结凝练,体现新思路新方法,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严禁流于形式,照搬照抄。对出现抄袭、雷同等影响恶劣的,对该学院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4.严格审核把关。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各学院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亲自研究、统筹部署、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联系人:解露露纪芹芹;电话:18595268030。
附件1:2024年有毕业生的本专科专业目录
附件2:2023-2024学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模板
附件3: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有关问题说明
附件4:专科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有关问题说明
附件5:2023-2024学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说明
教务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