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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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专项检查工作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8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根据《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鲁英才教字〔2023〕9 号)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教学单位目前有效期内的所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二、检查依据

《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鲁英才教字〔2023〕9 号)。

三、检查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10月8日-10月25日)

1.教学单位根据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明细表,对基地协议进行梳理,按照盖章单位名称进行命名,按照表格顺序排序,协议时间与表格时间相对应,电子版协议排序并报送。

2.教学单位根据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明细表,依据《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鲁英才教字〔2023〕9 号)文件要求,通过材料梳理、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对基地运行、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包含但不限于基地建设整体情况、利用情况、教学组织管理情况、成效亮点等,可参照指标逐条描述)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填写自查表(附件1,每个基地一份)及汇总表(附件2)。

(二)学校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材料检查。根据教学单位报送材料,对照基地建设管理考核指标进行审核。

2.实地检查。结合教学单位自查情况,对每个学院按照不同评分等级抽取一定比例,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学生实习的岗位是否与专业相对应,实习内容是否与大纲及指导书对应,是否配备专门指导教师等方面。

四、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重点针对基地建设管理、运行情况、利用情况等进行系统梳理,确保基地建设成效。

2.材料报送。请将学院自查报告、自查表(附件1,每个基地一份)、汇总表(附件2)及电子版基地协议汇总,于10月25日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自查报告和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自查表盖章报送至教务处。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武淑杰、鞠雯燕

联系电话:1859526802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考核自查表

附件2: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 XX 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8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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