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本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主要围绕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学科专业调整、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高等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等选题内容。
2024年教改项目新增选题:高等学校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改革创新研究与实践、高等学校高质量师范教育模式研究与实践、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教学研究与实践。
根据《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关于加强学生创新创业素养培育的实施意见》(鲁英才教字〔2024〕6 号)文件要求,校级教改项目新增创新创业相关选题,已在《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2)中标红。
二、推荐限额
1.省级教改项目:因在“2024年教学质量工程重点培育项目”中各学院已对省教改项目进行了申报(立项重点培育项目清单见附件3),因此本次省教改项目的推荐仅限于新增选题。省级项目各教学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工学院、商学院不超过3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省级项目,如未成功入选,将随校级项目一同参加评审。
2.校级教改项目:校级项目不限制推荐数量。
三、立项要求
1.项目主持人须为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有一定教学实践和管理经历。项目主持人限主持申报一个项目,有校级、省级在研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有撤销项目的3年内不得申报。申报省级项目主持人,需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3学年(2021年9月—2024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2.项目要有一定的改革实践基础,且改革成果不仅仅局限在理论层面,要突出成果的实践性、实效性和可推广性。鼓励跨部门、与企业联合申报,共同研究工作机制、管理体系类项目。
3.校级项目参与人员(含申报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省级项目参与人员(含申报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根据文件要求,项目立项之后,一般情况下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请各项目在申报时慎重考虑项目组成员情况。
四、立项程序
1.申报人填写《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查,根据申请人的研究能力与研究基础,项目的研究价值、研究思路、预计成果与应用等情况,结合各教学单位重点建设工作进行遴选,依据遴选情况进行分类推荐(推荐省级、推荐校级),并排序、汇总,填写《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连同入选项目的《申请书》一并报送教务处。
3.所有项目均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过程管理
1.项目立项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两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须由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项目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
2.项目经费管理依据《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鲁英才教字〔2023〕27 号)执行。
六、材料提交
1.《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以学院+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电子版
2.《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序),电子版+盖章纸质版
省级教改项目:10月31日前完成提交
校级教改项目:11月10日前完成提交
联系人:薛景兰、纪芹芹,电话:1595310978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点:办公楼三楼教学研究与服务中心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教改立项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
附件2: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附件3: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培育清单
附件4: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5: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