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科学合理评价学校经济效益,确保按时完成2024年度的财务决算工作,特将结账前的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真实全面反映学校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当年发生的经济事项应于当年报销。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财务报销制度规定,按时办理完毕各项费用报销单据的提交工作。各项业务报销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各类业务支出及对外付款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
二、各单位、各部门有业务借款的经办人员,需于12月19日前办理报销或清偿手续。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归还借款的,需由借款人说明原因及预计归还时间,由部门负责人与分管校领导签字核准后,提交财务处备案。凡未按规定执行的,其业务借款将从本人的工资、课时费或其他报销费用中全额扣回。同时财务处将暂停办理该部门的所有支付业务。
有备用金借款的人员需办理2024年度借款偿还及2025年度备用金借款审批手续。
三、凡在财务预开发票,收据借用的单位部门,如款项未到的,请各部门第一责任人督办,由相关经办人催收;应收回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务必在2024年12月19日以前办好手续。款项已到者,请及时到财务办理确认手续。
四、2024年12月25日起财务处进行年终结账,期间不办理报销、结算业务。具体开账时间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各单位、各部门对财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财务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