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是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2023年底,省委组织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全省老年大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就做好老年教育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目前,根据教育厅指示,鼓励高校教师到老年大学兼职任教组建老年教育联盟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为响应国家和山东省出台的各项老年教育相关法规、政策,现将申请条件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相关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自愿报名申请到山东老年大学或其他当地老年大学任教。
(一)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热爱老年教育工作。年龄一般在65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二)专业需求。在绘画、书法、戏剧、音乐素养、声乐、 西洋乐、民乐、舞蹈、体育、养生保健、社会科学、民俗艺术、 生活休闲、语言、文学等相关或相近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
二、申请程序
申请到山东老年大学任教的教师,可登录山东老年大学网站(www.sdlndx.com),在“教师招聘”专栏具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以及论文著作等有关情况,按流程直接向山东老年大学提报申请。山东老年大学将按照程序组织试讲,对 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学校教师库,根据课程设置情况安排任课。 各市县驻地高校教师可联系当地老年大学提出应聘申请,相关联系方式附后。
三、工作要求
任课教师应按老年大学要求从事老年教育教学工作,参与教学大纲及教材编写等教研活动,依规取酬。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协助老年大学引进优秀师资的通知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