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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2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和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并激励青年学生勤奋学习,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在全校青年学生中营造“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确保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现结合实际,决定开展“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2021级普通本科;2022级普通本科、专科;2023级普通本科、专升本、专科。

二、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比例为参评学生总数的10%。

2.“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为参评学生干部总数的10%。

3.“先进班集体”比例为参评班级总数的5%。

三、拟推荐名额

二级学院

优秀学生

拟推荐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

拟推荐名额

先进班集体

拟推荐名额

工学院

549

132

7

学前教育学院

332

85

4

医学院

322

67

4

音乐舞蹈学院

146

45

3

商学院

268

78

4

设计学院

147

56

3

校团委校学生组织

128

128

0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代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2.遵守国家法规法律,高等学校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学习表现出色,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尊敬师长;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艰苦奋斗,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班级、宿舍等多项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思想品德综合评价成绩同年级同专业前50%;学习成绩除通识选修课外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0%,无挂科)。

4.劳动观念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有健康的身心素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勤俭节约、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修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生活作风正派,工作作风扎实,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显著工作成绩。

4.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思想品德综合评价成绩同年级同专业前50%,学习成绩除通识选修课外无挂科),勤俭节约。

5.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以及劳动教育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三)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关心爱护学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好,思想觉悟高,尊敬师长,助人为乐,班内精神文明风气正。

2.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起表率作用,能团结同学,并组织同学积极进行班内活动,努力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委成员学习成绩良好。

4.全班同学劳动观念强,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教室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安排的劳动活动。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服务学习表现出色,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

6.班级各项工作突出,综合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7.学年内班级没有学生因违纪受到处分,无安全重大责任事故。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一)本学年度违法违纪者;

(二)本学年度有课程重修者;

(三)本学年度在思想品德综合评价和评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者;

(四)无特殊原因不缴纳学费者。

六、评选程序

1.二级学院依据评选条件,组织各班级召开班会做好宣传工作。

2.学生根据“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填写《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优秀学生评选审批表》或《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审批表》向班级提出参评申请。辅导员根据“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填写《新澳门全年免费原料网先进班集体评选审批表》向学院提出参评申请。(表格基本内容可电子打印,但签字必须手签)

3.各辅导员组织本班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确定“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员名单并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二级学院审批;“先进班集体”由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审核申报材料,确定“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

4.各二级学院对本院提交的推荐人员和班级名单进行评议,无异议后在二级学院公示。

5.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统一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6.学生工作处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审批。

七、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须于11月29日前将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审批表、成绩单(辅导员统一打印到教务处学籍科盖章)、评审报告等评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报送大学生事务中心二楼211办公室。

八、监督举报

为保障“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学校专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学生工作处:张老师88253139/13733827545

督 查 室:李老师88253123/13939082891

纪检监察办公室:姜老师88253032/15993349806

附件:《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22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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