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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校级、院级教学改革 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6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对2021年立项省级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校级教改延期项目及2022年校级院级教改项目、2022年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和流程

1.各项目组认真总结研究成果,填写相关表格,撰写项目研究报告,汇总整理项目成果佐证材料。

2.项目所在教学单位根据各项目申请书中研究目标对项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邀请校内外专家(至少5人,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召开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会。

3.项目负责人以课件形式从项目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改革成果和实践效果、特色及创新点、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为10-15分钟;专家组审阅结题材料,问询并给出验收结果。教改项目验收标准参见附件。

4.学校将组织专人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同时抽取部分项目进行集中答辩。如项目验收存在不严格情况,将追究项目所在教学单位相关责任。

二、材料准备

(一)高教教改项目结项验收需准备材料(附件1)

(二)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需要准备材料(附件2)

(三)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验收需要准备材料(附件3)

(四)院级教改项目参照校级教改项目准备验收材料,具体由所在学院安排。

三、进度安排

1.各教学单位需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将审核后的结题工作安排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安排相关人员现场查看;于11月28日前组织完成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2.验收结束后,各项目需参考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3.教务处抽取部分校级教改项目,12月中上旬组织进行集中答辩。

4.教务处将邀请校内外专家,12月中上旬对所有通过验收的省级教改项目进行成果鉴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项目延期、撤销

2022年教改项目若不能如期结题,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验收申请表,经所在教学单位负责人同意后,于11月12日前报教务处。根据有关要求,教学改革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一律不允许变更人员。如项目不能如期结题,又没有按时提交延期申请的,学校将终止项目的进行。

2.总结宣传

为推广宣传项目改革成效,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组织工作,于验收结束后将组织结题验收会议及有关工作的新闻稿发至各教学单位网站。

3.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版:各项目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统一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具体材料以“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题验收报告书/研究报告/佐证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纸质版:校级教改项目验收汇总表、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验收汇总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材料提交时间:12月4日前。

联系人:纪芹芹薛景兰电话:15953109786

办公地点:办公楼三楼教学研究与服务中心

附件1:省级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材料

附件2: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材料

附件3: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项材料

教务处

2024年11月6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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